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以及《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录取以及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
学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将通过调剂方式补足生源。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 提供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
(2)《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报名时未按同等学力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加试;如未向资格审核老师说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学校将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时间 |
进程 |
地点 |
2023年4月2日9:00-18:00 |
报到 |
聊城大学西校区10C209 |
2023年4月2日19:00-21:00 |
专业笔试 |
西校区10C220、10C224 |
2023年4月3日8:00-12:00; 14:00-18:00 |
面试 |
西校区10A212、10A215、10A216、10A219 |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
3.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
学院将在复试现场安排专人负责费用收取工作,考生通过手机扫描学校财务统一发放的收费二维码,填写身份证号信息验证身份后,按系统显示金额缴费。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 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每人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每人2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6. 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7.以上1-6项中,单项不及格或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三、调剂
我院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 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4. 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
5. 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1.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招生工作处,由招生工作处通过调剂系统向我院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须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按照各个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各个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
(二)复议制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监督制度。聊城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8035,8238036。
聊城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